跳到主要內容區

:::

「113學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」申請

說明:
1.申請基準及助學金金額:
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,其戶籍資料註記為「原住民身分」,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(以下同)50萬元以下者。依本案要點規定,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。
2.本案助學金分為上、下學期核發,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,500元整(即每學年3,000元整)。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(含一、七年級新生)應請領「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」,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,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,但不得雙重請領。
3.本學期申請期限113年9月20日,請符合資格有意申請學生,於期限內提交相關資料到註冊組,以便協助上網登錄、寄件。
4.本助學金網路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s://cip.ntcu.edu.tw/。
瀏覽數: